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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“三个注重”争创“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”
[发布日期: 2011-02-16 ]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09
      为认真贯彻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创“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”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“三个注重”争创“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”。
     一是注重服务环境改善。打造法援中心新址,将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办公地点选在区政府附近的文化局新办公楼,又拿出20余万元为新址配齐配强相关办公家具以及办公设备,既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,又提高了服务水平,
    二是注重服务质量提升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电、来访时,要求做到态度热情,语言规范,专业答复,来电必答,同时为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能做到预约上门服务。
    三是注重管理制度创新。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中心值班工作人员制定了严格考核办法,实行季度考核,受援群众的测评满意率是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,并对群众测评满意率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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